西藏光信息处理与可视化技术重点实验室设备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西藏光信息处理与可视化技术重点实验室设备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藏民族大学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藏民族大学西藏光信息处理与可视化技术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三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藏民族大学西藏光信息处理与可视化技术重点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三标段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B2016-ZB-066/15-3(R) 三、采购人名称:西藏民族大学 地址: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联系方式:苟老师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魏玉才 薛珊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马弗炉:1台(最大功率:≥9KW;2)炉膛有效尺寸(mm):≥300×180×180;额定温度:≥1700 ℃;最大电压:380V;发热元件:硅钼棒;升温方式:微电脑程控升温;最长升温时间:〈120分钟),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冻干机:1台(冻干面积:≥0.5?;冷阱温度:≤-60℃(空载); 冻干室温度::≤-40℃;极限真空度:≤13Pa(空载);加热搁板尺寸(长×宽):≥410mm×305mm;搁板层数:4+1;搁板层间距:70mm),具体其它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80.27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劳动合同); 3、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真空镀膜机、X射线衍射仪、荧光光谱仪)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9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财务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二部复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日下午14:30分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第2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薛珊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7423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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