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涂装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昌科勒有限公司年产70万套铜锌水龙头及塑料花洒涂装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依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在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要
南昌科勒有限公司年产70万套铜锌水龙头及塑料花洒涂装项目建设在南昌高新区东临京东大道、北临城东二路南昌科勒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本项目新建建筑面积为1400m2,项目总投资约1467.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项目在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挖、填工程会破坏该区域的植被、动物栖息地,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并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材料运输及营运阶段汽车尾气污染物的排放会引起环境空气的污染。
2、项目在运营期主要污染源有:清洗废液及废水、废气吸收产生废水、生活污水;活化及镀酸铜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拉丝废气、喷漆废气、喷粉废气、无组织废气;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废活性炭、废漆桶、污水处理污泥、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活化及镀酸铜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碱液喷淋洗涤塔吸收处理(吸收效率≥90%)后由1#排气筒(高15m×Ф0.4m)高空排放;项目拉丝过程会产生一定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9%)后由2#排气筒(高15m×Ф0.3m)高空排放;本项目塑料花洒产品需要进行表面油漆处理,油漆主要成份为乙酸丁酯、聚丙烯酸等,喷漆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以VOCs计,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90%)后由3#排气筒(高15m×Ф0.3m)高空排放;本项目铜合金及锌合金水龙头设备表面处理采用静电喷粉技术,喷涂材料为聚酯粉末,喷粉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9%)后由4#排气筒(高15m×Ф0.3m)高空排放。废气中各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分别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反应槽边抽风装置未完全收集的外排气体,主要为酸性废气(HCl、硫酸雾),在采取加强管理、强制通风等措施下,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所在地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类比分析可知,采用合适的处理措施后,对外环境的浓度增值有限,对大气环境质量没有明显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废水主要有清洗废液及废水、废气吸收产生废水、生活污水。其中清洗废液经真空蒸馏系统处理后,废气吸收产生废水经物化处理后,与清洗废水一起依托现有过滤+RO系统处理,处理后废水部分回用于生产工序,剩余部分依托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混凝沉淀+pH调节+厌氧+缺氧+好氧+离子交换工艺)处理后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标准要求;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等级规定);项目外排废水经开发区污水管网排入青山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要求,尾水最终排入赣江南支。因此,项目外排废水对赣江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通过对建设项目的主要噪声源采取相应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类比分析可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漆桶、污水处理污泥、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以及生活垃圾等。废活性炭、废漆桶、污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送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产品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理。固废经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南昌科勒有限公司年产70万套铜锌水龙头及塑料花洒涂装项目符合当地发展规划与环保规划,符合南昌高新区规划,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在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制定的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实现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出发,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可在接受的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③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
④其它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回函、来电。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及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
如需阅读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信息,请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方式与环评单位联系。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环评报告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昌科勒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奕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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