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砂东路(金环路—衡山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汕头市金砂东路(金环路—衡山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工程项目招标信息 | |||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08)28 | 工程编号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金砂东路(金环路—衡山路)改造工程 |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城市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何玩松、陈晓强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砂东路与金环路交叉口以西约50米处至金砂东路与衡山路交叉口东切点处 | ||
建设规模 | 实际改造路段总长约1671米(金砂东路与天山路交叉口已改造完成除外);工程总造价约3500万元,其中金环路—天山路为A段,造价约2500万元,天山路—衡山路为B段,造价约1000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的业务号2008-003工程设计图纸内容和委托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经市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书内容。包括道路(复合结构路面)、排水(含原下水道清淤)、绿化、照明、交通管制工程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施工企业(外来企业需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 2、外来企业须在2007年度及以前在汕头市建设局办理年度备案手续; 3、企业2005年度以来未曾因招投标行为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处罚; 4、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企业所属的项目经理没有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扣分记录; 5、连续8年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二、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10家时将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如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家时,以随机方式抽取12家为正式投标人。 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http∥www.stjs.gov.cn)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签发的有效工作证; 4、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 5、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 6、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8、外来企业须在2007年度及以前在汕头市建设局办理年度备案手续的证明材料; 9、提供企业2005年度以来未曾因招投标行为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而被行政处罚证明材料; 10、2005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企业所属的项目经理没有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扣分记录的证明材料; 11、连续8年以上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四、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确定正式投标人会议、招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1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备查)。 五、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时间:2008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2008年5月30日下午3:30进行抽签确定投标人资格。 | ||
抽签会时间 | 2008-5-30 15:30 | ||
报名时间 | 2008年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 ||
报名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08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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