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和2008年公跨铁、公临铁防撞设施改造工程已分别由浙江省公路管理局浙公路[2008]69号文和浙公路[2008]52号文批准建设,并已列入2008年度计划。湖州市公路管理处为该项目的业主,负责该项目的招标采购,委托湖州市公路管理处干线公路畅通工程办公室进行建设管理。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强制性资格条件和详细工程数量详见浙江省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ztb.huzhou.gov.cn)。
1、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安全设施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第一、第二合同段的投标;
凡湖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第三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凡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具有同类公路工程监理经历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2、本次招标共分3个施工合同段和1个监理合同段。各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1)施工合同段:
第一施工合同段:湖州市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内容:A级、B级SB级波形钢护拦。
第二施工合同段:2008年公跨铁、公临铁防撞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工程内容:波形钢护拦,水泥砼防撞护拦。
第三施工合同段:湖州市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工程内容:钢筋混凝土护拦和钢筋混凝土护拦柱。
施工计划工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有意向的施工企业可参加相应施工合同段的投标。
(2)施工监理合同段:
监理合同段承担的监理内容为湖州市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湖州市2008年公跨铁、公临铁防撞设施改造等的监理工作。
监理合同段监理服务期17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5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有意向的监理单位可参加监理合同段的投标。
3、投标人可于2008年5月26日至5月30日8:30至16:3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仅指施工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到湖州市公路管理处干线公路畅通工程办公室(湖州市龙溪北路290号市公路管理处二楼,联系电话:
****-*******)洽购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现场,如有必要,招标人将予以协助。
5、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洽购招标文件前办妥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电话:
****-*******)交易席位,并缴纳席位费。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
单位:湖州市招投标中心 地址: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7、招标人定于2008年6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湖州市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并随带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
8、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施工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每合同段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监理合同段的投标人应按监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2条的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担保(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投标担保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划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且在湖州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柜办妥手续。投标担保必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出,汇款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期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建设项目交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州市商业银行城北支行
账号:
***************招标人:湖州市公路管理处干线公路畅通工程办公室
地址:湖州市龙溪北路290号
邮编:313000
联系人:李敏
电话:
****-*******传真:
****-*******招标人:湖州市公路管理处干线公路畅通工程办公室(盖章)
200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