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巡逻电瓶车招标公告
执法巡逻电瓶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68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关于执法巡逻电瓶车购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关于执法巡逻
电瓶车购买项目
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7-68
二、招标情况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总额:450000.00元
招标内容: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关于执法巡逻电瓶车
购买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授权代理商,具有符合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如若是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与报名,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报名的,以生产厂家为主。
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车检验报告(巡逻车或警务室等相关),提供“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
5、投标单位投标产品须具有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巡逻车”试验报告和2012年前由国家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机械科学研究院工程机械军用改装车试验场共同颁发的“流动警务室底盘”试验报告及检测证书(可为同系列产品);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7、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日期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整(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13层1306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2016年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纳税和社保以、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到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13层1306室。(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郑航宾馆3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郑航宾馆3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无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二七区樱桃沟景区开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13层1305室。
联系人:张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
2017年6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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