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吨超分子聚合物、助剂实验室及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年产1000吨超分子聚合物、助剂实验室及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招标公告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5]35号)有关规定,四川奥赛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1000吨超分子聚合物、助剂实验室及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情况进行了两次公示:

(1)2016年10月11日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公示时段为10个工作日。

(2)2017年1月20日在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二次公示,公示时段为10个工作日。

由于2017年5月,由于项目生产产品品种调整,项目生产产品种类较少,对应污染物处理措施等内容有所调整,故进行本次环评补充公示。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选址位于四川省眉山市金象化工产业园内,占地约20亩(约13332m2),总投资5000万元,新建年产1000吨超分子聚合物基衍生品生产线以及助剂实验室、研究生实践基地,配套公辅设施包括水电气供给、道路、绿化等,总建筑面积为10000 m2,建成后可达成年产1000吨超分子聚合物及770t衍生品的生产规模。

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产品共计4种,年总产量为1770t,其中包括超分子聚合物1000吨;衍生品770吨。具体方案为,超分子聚合物包括:压裂液稠化剂900吨,压裂液减阻剂100吨;衍生品包括:压裂液稠化增效剂720吨,高温交联剂50吨。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2月27日颁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对项目备案文件(备案号为:川投资备[********033101]0009号)有效期延期1年。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的设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同时,眉山市城乡规划局分别出具了关于本项目的预选址文件(眉规函[2016]216号),项目规划方案符合眉山市城市规划及眉山经济开发区规划,同意项目选址。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设备及废气洗涤废水、纯化水系统废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等。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实验室废水产生量较少,污染物浓度较高,将其与实验室废液一同作为危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设备及废气洗涤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工艺流程,不外排;纯化水系统废水和循环水系统排水均可作为清下水进入园区雨水管网。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产品干燥、筛分/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员工食堂的餐饮油烟以及食堂天然气燃烧废气等。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中和罐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废气洗涤塔,反应釜置换废气通过管道引至废气洗涤塔。废气经洗涤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项目干燥、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旋风除尘设备、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再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净化后的经内置烟道屋顶排放,则经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不大于1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2.0mg/m3的要求。食堂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生产设备如造粒机、反应釜、流化床等设备,公用设备风机、泵类、冷却系统等产生的噪声,厂区噪声声级为75-90dB(A)。

本项目采取措施:合理进行总平面布置,生产区与生活区预留一定的空地,大功率、强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室内密闭空间、产噪设备通过安装消声减振装置,将大大降低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反应釜、各类泵基础设橡胶隔振垫;风机经墙体建筑隔声,做到基础减震,加固。同时,加强厂区绿化,也能起到减噪作用。

经上述措施后场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4、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两类。

危险废物产生量12.55t/a,包括实验室废水、废液(醇类、有机盐及无机盐等)、原料(涉及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在厂内危废暂存库内暂存达到一定量后,交由危废处理公司进行处置。

一般废物产生量7.8t/a,包括生活垃圾(含一般原料废包装袋)、厂区预处理池污泥等,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

另外,针对本项目公用工程中的纯水制备系统过程废活性炭和废反渗透膜,该类废物产生周期一般为1~2年,具体情况视采用材料优劣决定。该类废物均由设备供应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上述处置措施处置后,去向合理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属于化学助剂制造新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项目采取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

4、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有效防治措施治理,废气、废水所排放的污染物及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四川省眉山市金象化工园区项目所在地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和单位。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或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的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如需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我评价单位获取。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的方式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奥德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金象化工园区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0*****53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路大羊坊8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实践基地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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