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丰湖水库清漂(二期)蓝藻船(第二次)招标公告

汉丰湖水库清漂(二期)蓝藻船(第二次)招标公告


开县汉丰湖水库清漂(二期)蓝藻船采购公告(第二次)

发布日期: 2017年6月22日一、项目号:17A0521二、项目名称:开县汉丰湖水库清漂(二期)蓝藻船采购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6月22日 至 2017年7月13日 08:30

文件购买费:¥26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cqgp.gov.cn)、《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ttp://www.cqkxjyzx.com)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7年6月22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260元/(分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交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3、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开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重庆市开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六)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13日北京时间8:30至2017年7月13日北京时间9:30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3日北京时间9: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七、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7月13日 08:3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7月13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7月13日 09: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经办人:经办人

采购人电话:152*****67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开州区迎宾路

代理机构:重庆市开县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经办人

代理机构电话:***-********-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开州区文峰街道富厚街291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蓝藻船 清漂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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