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弱电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高明区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弱电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委托,就高明区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弱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0658-0801SZTC5518G)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包组号: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01
弱电工程
1
项
2、用途:自用
3、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州市或佛山市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或以上,提供有关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且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拥有不少于6名(含6名)信息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的技术服务队伍,提供项目经理及其他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证明材料(如劳资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或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化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证书及相关部门颁发的省级双软认证企业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5月23日起至2008年6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0A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
(3)信息化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及省级双软认证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 现场踏勘及答疑时间/地点:2008年6月4日09时30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开始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8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6月1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08年6月1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佛山市华远东路13号发展大厦20楼A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冼先生、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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