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经三路、纬七路、纬八路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贵安经三路、纬七路、纬八路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S招2017第1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贵安经三路、纬七路、纬八路土方工程(贵安游泳训练基地电力杆线迁改土方工程) 已由 连江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连江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连江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简易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贵安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870283元,,K=13%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控制价为870283元 ;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连江县注册的、具有有效的三级(或以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外地具有相应资质、在连江县注册分公司并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根据建市施函[2013]124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6 月 23 日至2017 年 6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3 时 00 至 5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图纸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2017年7月4日15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单位转给业主转入履约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连江县贵安村 邮编:350500
电话:****-********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马洋小区564号一层 ;
电话: 187*****369 传真: / ;
联系人: 李工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
标签: 土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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