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大宗物资招标公告
食堂大宗物资招标公告
广西物资学校拟对食堂所需的大宗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
项目编号: 201714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货物品名、数量及要求
本次招标分为5个分标,A分标为大米,B分标为食用油类, C分标为冻品(调理品)类,D分标为调味品(干杂、酱菜料)类,E分标为米粉制品类。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货物及有关说明”。
四、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加工或销售企业;
2.具有生产、加工或销售所投标产品的相关资质证书;
3.如是销售企业报名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加工企业的销售代理授权书;
4.参加A分标投标的生产、加工类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销售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参加B分标投标的生产、加工类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销售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参加C分标投标的生产、加工类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200万以上,销售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参加D、E分标投标的生产、加工类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00万以上,销售类企业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5. 在南宁市设有仓库、加工厂、配送中心等场所,具备24小时内供应我校所需物资的仓储、加工及配送能力。参加C分标的企业须提供自有冷库或租用冷库的证明材料。
6. 因食用油产品的特殊性,B分标只面向中粮集团、益海嘉里集团、中储粮集团、鲁花集团、本地企业生产食用油企业及其代理商招标,所投标的产品必须为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自2017年6月28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上午11时止,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上证件均加盖单位公章),到广西物资学财务处交纳招标文书费,凭收款票据到广西物资学校总务处办公室(1)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报名时间:请务必于2017年6月30日16时前将“报名投标确认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附件1” )填写完整后,递交至广西物资学校总务处办公室(一),电话:****-*******,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按要求时间购买标书及进行投标确认的,不接受投标文件。递交“报名投标确认函”前,先须到校财务处交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 /分标。
七、投标开始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8时整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9时整截标,9时整开评标。
九、投标地点:广西物资学校综合楼12楼第一会议室。
十、开标地点:广西物资学校综合楼12楼第一会议室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事宜请按下列通讯方式联系:
单位部门:广西物资学校总务处办公室(一)
联系地址:南宁市大岭路75号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老师
广西物资学校财政专项预算执行工作委员会
2017年6月22日
标签: 食堂大宗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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