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新疆总队喀什地区支队关于2017年办公用品、叶城县中队生活设施、“5.27”“5.31”处突人员和武工队官兵慰问物资及机关大门防袭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武警新疆总队喀什地区支队关于2017年办公用品、叶城县中队生活设施、“5.27”“5.31”处突人员和武工队官兵慰问物资及机关大门防袭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武警喀什地区支队的委托对“武警新疆总队喀什地区支队关于2017年办公用品、叶城县中队生活设施、“5.27”“5.31”处突人员和武工队官兵慰问物资及机关大门防袭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武警新疆总队喀什地区支队关于2017年办公用品、叶城县中队生活设施、“5.27”“5.31”
处突人员和武工队官兵慰问物资及机关大门防袭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EITCL-XJ-WJHW-170601
3、招标单位:武警喀什地区支队
4、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5、项目内容:
第一包:2017年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品一批),预算金额:491535.00元;
第二包:叶城县中队生活设施采购(单人床、学习桌、电脑桌等),预算金额:187550.00元;
第三包:“5.27”“5.31”处突人员和武工队官兵慰问物资采购
(饮料、水果、日用品),预算金额:296729.30元;
第四包:机关大门防袭设施采购
(伸缩门、大门防冲撞设施、成套破拆阻车装置、电缆、控制箱等),预算金额:142000.00元;
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合格有效,或三证合一企业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内容,并具备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3)第三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4)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身份证原件;
(5)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6)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作
为报名资料留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2日起至2017年06月29日上午10:30-13:30时及下
午16:30-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9、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
区深喀大道南侧远方财富中心2004室)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4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蒋敏 联系电话:189*****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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