碱二石灰窑燃烧器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碱二石灰窑燃烧器升级改造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碱二石灰窑燃烧器升级改造

2、项目概述:

青山碱回收二厂石灰炉重启,需对旧燃烧器进行升级改造,以达到节能降耗和长期稳定生产需要。

供货产品应是最新的产品。产品应满足石灰窑工艺工况、生产、安全及环保要求。由中标方负责设备设计、制作、现场安装指导和调试。招标方负责现场更换安装及调试配合。

3、技术规格及要求

3.1原石灰窑燃烧器主体设备参数

3.1.1窑炉形式:2000m3/D 苛化石灰炉 数量1台

燃烧区温度:1100℃

尺寸:直径3m,长度88m,斜度2.5%,转速0.5-2转/分。

3.1.2原燃料:重油,蒸汽雾化及吹扫

重油原设计流量:1200Kg/h,油温:170℃,压力0.85Mpa

蒸汽压力:0.75Mpa

3.1.3油泵2台:能力1800Kg/h 1.5Mpa 电机功率:3KW 1500rpm

3.1.4一次风机1台:0.5m3/s 5000pa 温度:70℃

3.1.5引风机1台:11.1m3/s 800pa 温度:250℃

3.1.6燃烧器(含点火装置)1台:外径415mm,伸入长度3400mm

3.2技术性能要求

*3.2.1整套系统包括油燃烧器及点火装置,含连接管道及阀门控制系统

3.2.2油燃烧器主要包括燃烧器本体,油枪,火焰检测,油冷态电子自动直接点火装置。油枪采用雾化方式,雾化效果应良好,使燃烧完全、稳定、不甩油、不冒烟。

3.2.3现使用燃料:煤焦油,要求燃烧器在点火及操作期间火焰稳定。

3.2.4对回转窑品质具有较强的适应性,能确保在较低空气过剩系数下完全燃烧,其CO和NO2排放量降低至最小程度。

3.2.5火焰粗细及长度可调。

3.2.6一次风用量尽可能少,且必须保证在不正常的窑况下火焰燃烧稳定。

3.2.7结构紧凑,活动部件少。

3.2.8性能:投标方提报设备的性能担保指标。

3.2.9生产效率:投标方提报设备的生产效率。


3.3供货范围:a.油燃烧器1 台 (含风门及助燃风进口法兰及连接件);

b.点火装置(重油、煤焦油等)1台 (含就地控制,高能点火器,火检装置);

c.油枪2 把 (在机1把,备品1把);d.雾化片、油枪枪头及易损备件1套;e.燃烧器控制阀门组及控制管线一套(所用阀门投标时应注明品牌且须为国内知名品牌)f.燃烧器电气控制柜一套;g.必要安全防护装置;h.供货范围内用于安装、维修、更换备品备件等所用的专用工具。

3.4备品备件: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足够二年正常生产所需的备品备件,一年的易损件。

3.5除以上设备外,投标方认为保证正常运行所需的其它设备。

3.6工程设计和提供的技术文件

3.6.1工程设计

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公制。语言为中文。

采用标准:在投标文件中做出说明。

供电电源:单相220V,50Hz;三相380V,50Hz。

3.6.2投标方提供技术文件

3.6.2.1系统中冷却水、密封水的用量、质量及压力要求。

3.6.2.2系统中压缩空气用气点、用气量、压力及质量要求。

3.6.2.3设备技术样本、外形尺寸及安装维修时需要的空间和位置,并考虑安全要求。

3.6.2.4图纸和技术资料的目录及交付时间表。其中工艺流程图、设备外形尺寸图、装配图、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图纸在合同签定后两周内提供给买方。

3.6.2.5备品备件、易损件清单。

3.6.2.6除以上资料外,投标方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3.7中标后提供的技术资料(以下条目均需带电子版)

(图纸资料各六套及电子版本1套,office file; autoCAD2000)。

3.7.1所供设备的总图、接管图及安装说明书、手册。

3.7.2设备外形尺寸以及安装的技术要求。

3.7.3供货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及维修说明资料、手册。

3.7.4本技术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3.8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分二次进行,第一次设计联络地点在青山纸业,中标方承担自己人员所有的费用。第二次设计联络在设备制造厂或双方商定的地点,中标方承担所有联络设计人员的费用。

3.9投标报价总体要求

3.9.1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条款,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流程图、系统设备清单、工程及现场服务、系统及性能担保、用户清单(业绩表)等相关资料。

3.9.2投标总价中须列出各分项价格,选项单独报价。

3.9.3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

3.9.4供货范围内用于安装、维修、调试、检验测量、生产等所用的专用工具。

3.9.5技术培训、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开车、产品优化直至验收等费用要按人员、天数等报总价,本次报价为封顶价。

3.9.6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3.10技术服务和质量保证

3.10.1技术服务

中标方应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及人员培训,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30天)达到设计能力,招标方人员通过培训能掌握设备的操作、维修及故障排除。

3.10.2质量保证

3.10.2.1中标方提供的设备应为制造厂原装、最新、全新的产品。

3.10.2.2中标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经过其指导正确安装、调整后在整个系统投料运转30天内,达到产品经济技术指标,如达不到,可延期30天内达到,否则,卖方赔偿经济损失。

3.10.2.3中标方应保证对质量保证期内其提供的制造、安装指导、调试或材料缺陷等所有因中标方责任引起的设备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

3.10.2.4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入运行后12个月。

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等),招标方有权向中标方提出索赔。

3.10.2.5中标方应保证对提供设备的性能担保,对设备运行可靠性担保。

3.10.2.6中标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足够两年的正常使用。

3.11验收

3.11.1验收标准:设备按照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投标人投标时提供)和中国国家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11.2验收方法

3.11.2.1出厂检验:中标方应提供货物制造厂原装崭新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结果必须符合3.12.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3.11.2.2中标方自检:设备安装地安装完毕后,中标方应对整机性能进行测试和试验,其结果必须符合3.12.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并出具详细检测报告。

3.11.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并运行正常后,由中标方会同招标方及相关专家按9.1款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

4、交货期

承诺最短工期,中标方接到中标通知后2天内签订合同。供货期长短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资质和能力提供制造安装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或国际企业;

5.2所有有意向参与单位应与青山公司碱回收二厂进行详细技术交流,否则视同放弃投标资格。(以技术交流证明为准)

6、付款方式:

6.1、安装验收合格后凭全额发票支付工程总合同价的90%(银行承兑汇票),质保金为总合同价的10%,在保修期满后三十天内付清。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不计利息。但投标方可用自己的付款方式进行投标(根据偏离情况计分)。人民币报价和结算,中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报价时请注明发票税率)。

7、中标方职责:

7.1 中标方对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完全负责,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技术、性能完全负责。中标方应负责指导设备的安装指导、调试及人员培训,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30天)达到设计能力,招标方人员通过培训能掌握设备的操作、维修及故障排除。

7.2 中标方提供的设备应为制造厂原装、最新、全新的产品,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经过其指导正确安装、调整后在整个系统投料运转30天内,达到产品经济技术指标,如达不到,可延期30天内达到,否则,中标方赔偿经济损失。

7.3 中标方应保证对质量保证期内因提供的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所有因中标方责任引起的设备任何缺陷、故障、和损坏负责。

7.4 中标方保证所提供的备件足够两年的正常使用。

7.5 发货前10天中标方提供发货计划及详细进度表,发货计划及详细进度表内容一经确定不能再做变更,交货时间不可变更。

7.6 集装箱在运送过程中及到厂后,非卸货方造成的箱尾箱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7 漏发补发的设备一律DDP青山纸业工厂,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7.8 二年内备件在随主机设备发货时,须单独包装,标识。

7.9 中标方需要招标方配合的需在投标文件中列明。

8、安全责任:

8.1投标方技术交流、现场技术服务期间、现场安装调试期间,应遵守招标方相关规章制度。到招标方现场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9、设计及技术联系人:碱二 盖钰琨 187*****649

10、违约罚则:中标并签订合同后,由于中标人原因不能按投标文件工期承诺交付使用时,应赔偿由于误工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按每拖延1日历天向招标人支付2000元,并累计计取。

11、评标办法:

11.1本次招标采用经综合评分最高分中标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示三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11.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不存在递补中标候选人的情况。若中标候选人弃标,则择机另行招标。

11.3评分项目

序号

评议内容

分值

评议办法

1

投标评审价

40分

F=40-(A- AD )÷(AG- AD )×8

其中:F为投标评审价分;

A 为投标评审价;

AG为最高投标评审价;

AD为最低投标评审价。

2

技术评审

45分

1.技术性能、制造水平及产品特点:40分;

2.配套设备:5分。

3

售后服务及业绩

10分

1.类似业绩:6分(要求附近三年合同业绩复印件,每份合同2分,封顶6分);

2.质保承诺:4分(2年以上4分,其余按比例给分)。

4

付款方式

5分

1.预付款(3分):无预付款满分,其余按比例扣分;

2.承兑(2分):接受2分,不接受0分;

3.质保金:不允许偏离。


注:评分时分值保留二位小数,若有二位及以上并列最高分时,将由并列最高分的投标人重新报价(在标的无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重新报价不得高于前轮报价,若高于前轮报价则商务评分为0分)其它评分方法不变,直至产生唯一最高分。

12、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2.1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6 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在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恕不接受。

12.2参与方式:

12.2.1现场:参与现场投标时投标人应于开标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青山纸业文化楼4楼招标办会议室。

12.2.2邮寄:以邮寄标书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开标之前为确保寄达,请事先与我司招标办确认。(邮寄地址:福建省沙县青州镇,单位名称: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收件人:林晓虹,联系电话:****-*******

13、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交投标保证金10000元。

13.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3.2.1现金形式;

13.2.2银行电汇;(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沙县青州支行、账户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0*****090********

13.3.3投标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但须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

13.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3.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的将在一星期后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3.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3.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3.6.2成为中标人后5日内,因中标方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的;

13.6.3中标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临时增加对我司不利的条款或减免中标方在投标文件或投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

13.6.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4、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均须加盖公章)

14.1投标文件分成三部分,每部分应分开装订: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第二部分技术文件,第三部分为商务文件(报价书)。

14.2资格文件编制一式一份,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商资料及业绩实例,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资质证明、法人资格、信用等级、代理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14.3技术文件编制一式二份,包括技术方案、设备说明一览表、交货期及质量承诺,技术偏离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技术方面的文件。

14.4投标报价书编制一式一份,包括以下内容:投标报价表、商务偏离表(如付款方式等,未说明即默认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

14.5除投标报价书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标价的任何内容。

14.6投标单位投递的标书需做为招标方留档使用,在投标后任何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回投标文件(包括并不限于部分文件),否则将列入我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按照我司针对不合格供应商处理规定处理。

15、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由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联系方式:****-******* (设备部)

****-*******(招标办)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办公室

2017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燃烧器 石灰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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