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LZB-2017-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项目已由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以水规计〔2017〕203号、松辽规计〔2017〕10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松辽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期评估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
(3)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8月1日;
计划完工时间:2017年12月31日。
(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系统总结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情况、重要堤防达标治理状况,以及重点建设任务及资金完成、目标落实等基本情况,分析流域防洪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规划实施效果、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并结合当前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提出评估结论意见和改进建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审计状况优良;
3.3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文件;
3.4参与投标的单位承担过面积1万km2以上流域的水利规划编制工作,承担过防洪工程项目咨询评估或防洪影响(洪水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熟悉和了解松花江、辽河流域防洪工程基本情况,能够从第三方角度开展具有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评估工作;
3.5参与投标的单位具有熟悉和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3日至7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6">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四楼招投标窗口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交验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装订成册,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正反两面)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上午9时,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松辽水利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松辽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4188号
邮政编码: 130021 邮政编码:130021
联 系人: 孟楠联 系 人:刘君
电话: ****-********电话:****-********
2017年6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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