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由奇发改投资〔2017〕56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金奇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70.00万元,评标办法为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设备、材料采购评分法(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 2.工程规模:采购、安装电梯26部,其中4层4站电梯1部,11层11站电梯9部,17层17站电梯4部,24层24站电梯12部。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QTX****************002 | 奇台县金奇润和花园小区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26部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维修及售后服务等。 | 458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家或唯一授权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电梯三大部件(曳引机、控制系统、门机系统)需出自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 3、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在当地设有维护保养站点; 4、投标人需具有硬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完成疆内类似工程业绩数量不少于3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须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2017年06月23日 10时00分 到 2017年06月27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昌吉市长宁路88号聚龙城5楼)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6月23日至2017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请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昌吉市长宁路88号聚龙城5楼)现场领取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10:00时-2017年6月27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厂家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硬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书、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上述证件原件携带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至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昌吉市长宁路88号聚龙城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设备:CJ********,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 4、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户名: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账号:********8696开户行行号:********109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 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的缴纳时间为(2017年06月23日10:00时-2017年06月27日23:59),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帐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6、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7、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2017年07月03日19:30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8、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10、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奇台县金奇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奇台县古城商业街金融大厦11层 | 地 址: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长宁路88号聚龙城5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赵丽 | 联 系 人: | 姚博林 | ||||||
电 话: | 133*****192 | 电 话: | 189*****636 | ||||||
传 真: | 传 真: | ****-*******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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