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隆华小区、侨星玉峰花园)二次装修招标公告
保障性住房(隆华小区、侨星玉峰花园)二次装修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诏安县保障性住房(隆华小区、侨星玉峰花园)二次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盛(Z-2017)招字01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保障性住房(隆华小区、侨星玉峰花园)二次装修项目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诏发改 [2017]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隆华小区、侨星玉峰花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将原有毛坯商品房二次装修后作为公共租赁(廉租)住房使用,其中隆华小区150套、侨星玉峰花园16套。主要建设内容为室内装修,包括水电、墙面粉刷、地面铺设釉面地板砖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保障性住房(隆华小区、侨星玉峰花园)二次装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人民币*******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7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为福建省内企业注册建造师的,临时建造师证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闽建筑函[2013]82、闽建筑函[2013]75、闽建筑[2013]41文规定,已完成延期注册手续),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根据闽建筑[2015]23号文的规定,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
3.7.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8.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要求,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或核验不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9.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10. 其他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4日8时00分至2017年6月28日18时00分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售后不退)。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8.00 %- 9.99%)(含8.00 %、 9.99%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7月14日12: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捌仟元整(¥68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17日8时30分前网上上传;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月17日8时30分。(提前半小时开始签到)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7.3. 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股开标大厅)。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
招标人:诏安县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诏安县房管局 ;邮编:363500;
联系人:陈先生;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诏安县华林怡景B区21幢903室;邮编:363500;
联系人:小杨、林先生;电话:****-*******-***。
监管部门或机构名称:诏安县发改和改革局、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
地址:诏安县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 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股开标大厅)。
招标人:诏安县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代理: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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