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忻城县城区人行道隔离护栏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忻城县城区人行道隔离护栏工程
项目编号:XCZC
*******-2J-HCLB2017-147
竞标内容:忻城县城区人行道隔离护栏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包干
项目预算:肆拾捌万零玖佰玖拾壹元整(¥480991.00元)
要求工期:30天 (日历天)。
二、竞标人资格: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具备贰级以上(含贰级)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竞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2017年6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30分,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厅(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7日止,每天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要求: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报名: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正副本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正副本复印件;2、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3、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上岗证及身份证、安全员培训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4、报名人的介绍信原件;5、忻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自公告起止日内开具有效);6、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2017年1-3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宾市项目管理分公司(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进行现场报名,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提供电子版,不代办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忻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丽丽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雪英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监督部门: 忻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
****-*******六、公告媒体:
本次竞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单位:忻城县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