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村雅东路“莲花顶”崩塌和庙子(西竺寺)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顺河村雅东路“莲花顶”崩塌和庙子(西竺寺)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 本项目经 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洪发改〔2016〕147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 洪发改比选备案〔2017〕21。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比选人(项目业主) | 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
项目名称 | 槽渔滩顺河村雅东路“莲花顶”崩塌和庙子(西竺寺)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 |
建设地点 | 洪雅县槽渔滩镇顺河村 |
实施时间 | 3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槽渔滩镇顺河村1组雅东路“莲花顶”崩塌进行工程治理,采用锚杆锚固+主动防护网+人工清危;槽渔滩镇顺河村4组庙子(西竺寺)滑坡进行工程治理,采用在寺庙后方陡坎内侧布防设A型抗滑桩,共6根。规模均为小型。 |
建设资金 | 县政府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槽渔滩顺河村雅东路“莲花顶”崩塌和庙子(西竺寺)滑坡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程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
(3)其他要求:
1、比选申请人2014年至今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3、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比选申请人提供承诺书4、项目负责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作出承诺。5、该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6、比选申请人采用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务必在银行回单上注明工程项目名称;7、比选申请人如为外省企业,应满足外省企业入川备案要求。。
(4)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技术服务费为 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 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7年06月23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7年06月29日09时30分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 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罗坝信用社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施工1 | E.固定价 | / | 47.02 | 2.35 |
(1) 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7年06月29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洪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三开标室(人民路45号中国农业银行)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比 选 人(全称): 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洪雅县槽渔滩镇人民政府
邮 编: 620363
联 系 人: 郑巍
联系电话: ********255
传 真: ********255
电子邮件(E-mail):
2017年06月23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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