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汽车、校园广播系统及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平南县汽车、校园广播系统及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成 交 公 告

一、项目名称:平南县汽车、校园广播系统及办公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询价编号:HC(GG)*******XPN

二、成交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5月19日,定标日期:2008年5月16日

三、A分标:成交单位:贵港市弘港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价:¥99800元

B分标:成交单位:南宁裕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60882元

D分标:成交单位:广西平南县正佳电脑商行

成交价:¥35000元

E分标:成交单位:贵港市东南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成交价:¥14900元

四、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邓小明、李金华、黎启坚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周宇冰 ****-*******

六、A分标:采购人名称:平南县安怀镇计划生育服务所

联系方式:****-*******

B分标:采购人名称:平南县平南镇中学

联系方式:****-********345

D分标:采购人名称:平南县大新镇第三初级中学

联系方式:****-*******

E分标:采购人名称:平南中等师范学校

联系方式:****-*******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城区纬武路165号

广西贵港市新区二路世纪花园第B幢第B9号(贵港分部)

联系方式:****-******* ****-*******

八、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FAX:****-*******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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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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