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教学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轩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教学设施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SXXC2017-06-20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 地 址:石泉县喜河镇 联系人及方式: 罗老师 189*****09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轩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泉县东阳新村院内 联系人及方式:吕女士****-*******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本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一标段为电气设备:主要采购内容为:室内空调、电子显示屏、监控台和监视器柜、办公台电脑、幼儿饮水机、消毒柜、电子琴、热水器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规格技术指标详见采购清单); 二标段为家具设备:主要采购内容为:生活柜、教师用办公桌椅、幼儿床、室外大小型玩具、窗帘、餐车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规格技术指标详见采购清单)。 2、项目用途:自用 3、项目资金:一标段17万元; 二标段:14万元 4、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含本项目产品经营范围),需具备能设备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同时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需产品主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人参加谈判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公司法人来报名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司红章的复印件,若是委托授权人前来报名须同时携带加盖公司红章和法人签名的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售后服务标准必须与该投标产品出厂市场标准服务一致,同时还应包括:1小时电话响应,故障报修后6小时内响应上门服务。免费送货到单位指定的地点,免费安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七、谈判文件的发售 1、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上第六项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购买谈判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7日 时止。 3、发售地点:石泉县东阳新村院四号楼。 4、谈判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16时00分。 2、谈判时间:2017年7月4日16时00分。 3、谈判地点:石泉县东阳新村四号楼。 陕西轩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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