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春县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8年度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

关于永春县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8年度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永春县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8年度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项目(招标编号:QZJL********6)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二、P20页商务评分:“2.2 投标人在永春县的经营业绩(满分10分):根据保险协会提供的各个保险公司车辆保险的市场份额排名,第1名的10分,第二名的8分,第三名得6分,其余每递减一个名次减少1分。”修改为:“2.2 投标人在永春县的经营业绩(满分10分):根据保险协会提供的2015年各个保险公司车辆保险的市场份额排名,第1名的10分,第二名的8分,第三名得6分,其余每递减一个名次减少1分。”

二、P21页商务评分:“2.5 服务网络(满分21分):根据投标人的服务网络情况(可以以母公司的服务网络),分为泉州市所辖十三县(市、区)、省内八个市(泉州市除外)、全省县(市)级(泉州市所辖县、市除外)三个部分进行打分。投标人应提供经过保险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许可证复印件作为网点和其他替代网点的辅助手段的证明文件和福建保监局出具的截止2016年6月全省保险正式机构分类统计表。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分。”修改为:“2.5 服务网络(满分21分):根据投标人的服务网络情况(可以以母公司的服务网络),分为泉州市所辖十三县(市、区)、省内八个市(泉州市除外)、全省县(市)级(泉州市所辖县、市除外)三个部分进行打分。投标人应提供经过保险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许可证复印件作为网点和其他替代网点的辅助手段的证明文件和福建保监局或福建保险行业协会出具的截止2016年6月全省保险正式机构分类统计表。未能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三、P32页开标一览表增加以下附表:


保险险种

费率

机动车辆商业险

保险费=(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折扣系数 (即NCD因子× 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

具体系数如下:

连续3年及以上0次出险,折扣系数为 ;

连续2年0次出险,折扣系数为 ;

上年0次出险,折扣系数为 ;

新车,折扣系数为 ;

上年1次出险,折扣系数为 ;

上年2次出险,折扣系数为 ;

上年3次出险,折扣系数为 ;

上年4次出险,折扣系数为 ;

上年5次及以上出险,折扣系数为 。

机动车辆交强险

按照投保当时国家规定的最新政策执行

四、P13页投标保证金:“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以电汇、转帐向招标人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代表凭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永春县政府采购中心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修改为:“12.2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之前以电汇、转帐向招标代理公司缴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代表凭银行底单有效复印件向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进行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

五、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顺延至:2016年9月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也同时给予顺延至开标前一工作日。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其它内容不变,涉及上述修改内容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给予同时修正。

1、采购编号:QZJL********6

2、项目名称:永春县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8年度公务用车统一保险项目3、采购单位:永春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李辉顺 ********3960

4、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595)******** 传 真:(0595)********

联系人:小郭、小张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 公务用车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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