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供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供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供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6-23


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供电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3JT-072004

1.招标条件

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荆州港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交通(2010)1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银行贷款比例为75%。招标人为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供电照明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荆州市

建设规模

本工程新建1000t级(水工结构兼靠3000t级)件杂泊位4个,年设计吞吐量为100万t,新建1000t级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为90万t;并建设相应的堆场、道路、仓库等生产、辅助生产建筑,配备相应的装卸、运输机械设备和供水、供电、环保等设施。

其 它

/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供电照明工程包括码头平台装卸设备、趸船、钢引桥皮带机、陆域堆场装卸设备、转运站、生产辅助区的用电设备等整个港区的供电照明、防雷等工程施工、供电报装、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并将现有临时配电房中的箱变设备移至永久变电所。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

供电工程(开工至通电)4个月,照明等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件 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年 6月24日至 2017年6 月 30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7月19日 10时 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06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上述材料均为原件)。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沙市区东岳路7号附属楼 地 址: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 编:434000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qq.com

网 址:网 址: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2017年6月23 日

附件: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证书;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2014、2015及2016年的年平均营业额在10000万元以上;

3、2014、2015、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三年独立承担过1项供配电总承包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并已通过交工验收。


注:1、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各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指标。如无上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内容,发包人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2、业绩的时间认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的时间认定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申请人未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是否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水运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水运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1、投标文件中相应表后应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未附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高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5年供配电施工经验,并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职称,至少10年工作经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5年供配电施工经验,并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注:1、在本表后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3、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由项目业主或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合同或交竣工证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供配电、照明系统工程师

2

工程师,均具有5年以上供配电、照明系统工程施工经验,均具有1个类似项目供配电、照明系统工程施工工作经验

质检工程师

1

工程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1个类似项目供配电工程质检工作经验

计划与计量工程师

1

中级职称,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1个类似项目供配电工程计划、计量工作经验

财务负责人

1

会计师,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1个类似项目财务工作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1个类似项目供配电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本表仅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照度计

/

2

便携式计算机

/

2

接地电阻测试仪

/

2

相序表

/

1

柴油发电机

8KW以上

1

升降车

20米以上

1

车辆

/

1

照相机

/

2

打印机(至少1台能打印A3以上纸张)

/

2

办公用房

/

100

设备及材料仓库

/

800


注:本表仅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不作为评标的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应在进场后按上表要求配备仪器、设备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