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交警大队摩托车考试场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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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本工程经诏安县发展计划局{诏计[2006]106号文}核准,项目总投资97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招标形式。
一、招 标 人:诏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诏安县交警大队摩托车考试场附属工程
2、建设地点:漳州市诏安县
3、招标范围:附属设施工程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及以上
7、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在职职工,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四、报名、资审、评标办法:
1、本工程报名采用不记名方式,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并购买本次招标的有关资料。
2、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时间:2008年5月27日—5月29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北京时间)。
2、地点: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市胜利东路丹霞华庭1901室)
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3、招标文件在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资料每套总售价为¥400元(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光盘、施工图纸及投标文件袋),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开标时间:2008年6月13日。
七、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精神和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八、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及中标方支付。
九、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小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08年5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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