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盐酸物流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合成盐酸物流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焦作煤业(集团)开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成盐酸物流运输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受焦作煤业(集团)开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焦作煤业(集团)开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合成盐酸物流运输服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开元化工所生产合成盐酸对外销售,需配套物流运输服务,6个月将产约0.6万吨(月产0.1万吨)的合成盐酸及时外运至使用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目的地 | 参考运距 (㎞) | 预计运输量 (万吨/月) | 备 注 |
开元化工—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 | 40 | 0.1 | 运输量为预估数量,按照中标单价及实际运输量据实结算运费。 |
招标范围:开元化工生产的合成盐酸运输服务,并开具11%税率运输增值税发票。
3.资格条件
3.1 境内外企业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8类),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有承运能力的车辆不少于2辆,且必须是本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正规车辆,具有完整齐备的车辆管理档案;
3.3 运输车辆应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需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机动车行驶证;
3.4 车辆驾驶人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1或A2类),且不少于2人;
3.5 押运员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且不少于2人;
3.6 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罐装化学品运输项目;
3.7 持有检察机关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证明要求涵盖企业、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3.8 运输公司须具有在焦作市开具运费增值税发票的资格和能力;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 23日至2017年 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招标公告第4.2条规定的资料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焦作市解放中路239号综合办公楼414室)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4.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道路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8类);
4.2.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2.3 不少于2台车辆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需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2.4 不少于2人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1或A2类)复印件;
4.2.5 不少于2人的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复印件;
4.2.6 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罐装化学品项目运输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2.7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要求涵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上述资料(除4.2.3项、4.2.4项、4.2.5项之外)均需提供原件,且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壹套,原件验后退回,资料不全者将不接受报名。原公告期间已报名投标人无须重新进行报名。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焦作煤业(集团)开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纬二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239号综合办公楼
焦作煤业(集团)开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2017年6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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