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火车北站项目物资(电线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贵阳火车北站项目物资(电线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0">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火车北站项目物资(电线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2503W-2017-03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火车北站项目工程已由贵阳市观山湖区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阳观山湖建设投资集团出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使用单位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贵阳火车北站功能区路网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电线电缆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2001年第12号)
5.《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等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贵阳观山湖区火车北站功能区路网工程
工程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站东路、站西路
工程内容:本招标项目二环四路城市带金阳新区火车北站功能区路网工程项目由火车北站西广场、火车北站西广场配套工程(原景观大道)、创新东路道路工程、阳关大道东段道路工程、林城东路延伸段道路工程、腾飞路道路改造工程、站西路道路工程、站东路南段道路工程组成。目前在建的火车北站西广场配套工程(原景观大道)、创新东路道路工程、腾飞路道路改造工程等组成。
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各包件数量详见附件1。
********3">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证件、生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5.代理商须提供由招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6、投标人需提供样品,未提供样品视为无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不予采纳。
7.具体资格要求见附表2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2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火车北站西广场南侧中铁二十五局三公司项目部持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3********6">.本招标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需要邮件的投标人请与招标联系人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7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火车北站西广场南侧中铁二十五局三公司项目部。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10时00分;
2、开标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火车北站西广场南侧中铁二十五局三公司项目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与招标网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及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通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使用单位: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贵阳火车北站功能区路网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火车北站西广场南侧中铁二十五局三公司项目部
邮编: 550000
联 系 人:段志鹏余江虎
电子邮件:********6@qq.com
网址:
2017年6月23日
附表1 :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收货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备注 |
1 | ZT25J-3贵阳火车北站-003 | 铝合金电缆 | YJHLV-4*35+1*25 | 米 | 31000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贵阳火车北站路网工程项目经理部 | 2017年7月-2017年8月到货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站东路、站西路 | 优等品,满足质量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电缆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投标单位视为不满足投标资格,报价无效。 |
2 | 铝合金电缆 | YJV-4*50+1*35 | 米 | 1000 | ||||||
3 | 灯头连接线 | BVV-2*2.5 | 米 | 3400 | ||||||
4 | 灯头连接线 | BVV-3*2.5 | 米 | 11000 | ||||||
5 | 合计 | 46400 |
附表2:招标物资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电线电缆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若有)、财务审计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提供原件或副本的方式)。 2)生产及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为专业生产相关产品的企业,具备连续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且保证交通不受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需达到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需达到500万元,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8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现象。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5)供货业绩要求:具备近三年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资料,无严重质量问题的通报及不良反映。 6)其他要求: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招标文件将会被否决;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 投标人需提供电缆样品,未提供样品的投标单位视为不满足资格条件,所报价格无效。中标单位所供材料需与其提供样品保持一致,需方有权拒收,造成损失由供货单位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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