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电视台演播室录像机及配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电视台演播室录像机及配套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所需的以下项目接受合格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1.本次询价编号、询价内容如下:

1)询价名称: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电视台演播室录像机及配套设备采购

2)询价编号:GMTC083Z272ZHX272JO采购编号:[2008]015

询价内容:A包:演播室录像机:1台

B包:时钟系统:1套、液晶彩色提词器:1套。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及验收。

(详细内容请参阅询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

3)在广东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

3.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询价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报名及下载时间:2008年5月27日上午9:00至2008年5月30日上午10:00。

2)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08年5月30日下午03:00~03:30。

3)报价截止时间:2008年5月30日下午03:30。

4)报价开封时间:2008年5月30日下午03:30。

4.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2)报价开封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5.报名表及询价文件索取:请各供应商到中山市政府采购网(www.zhongshancz.gov.cn)下载(本邀请函附件)。

6.确认参加的供应商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现场报名或传真报名表(须签字及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

7.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成交服务费:按每包¥5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9.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

10.有关此次询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中山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8号财兴大厦附2楼

电话:****-*******

传真:****-*******

邮编:528403

E-mail:*******@163.com

联系人:王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08年5月2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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