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第二批综合创新实验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第二批综合创新实验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第二批综合创新实验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6月23日18: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6月23日08:30至2017年06月29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朝阳区蔚山路与学海街交汇吉大高科技产业孵化园901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7月14日13:30 | ||
开标地点 | 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0.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若冰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东北师范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学海街781号吉大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9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若冰****-******** |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第二批综合创新实验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第二批综合创新实验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71311HW0431-0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若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王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冰****-********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学海街781号吉大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9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招标编号为ZZ71311HW0431-0046的东北师范大学物理学院第二批综合创新实验仪器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人为东北师范大学。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一包:红外测试系统一套;
二包:纯相位调制反射式空间光调制器、图像传感器、数据采集软件模块、激光扩束器、光学干涉器、快门控制器、473nm单纵模固体激光器、671nm 单纵模固体激光器、透反射偏光显微镜双炉体滑动管式炉;
三包:光电化学电池量子效率测试系统一套;
四包:探测器光谱响应测试系统一套;
2.2 质保期:一包:至少三年,终身维护;
二包:至少一年,终身维护;
三包:至少一年,终身维护;
四包:至少一年,终身维护;
2.3 采购预算:一包:21万元、二包:36.88万元、三包:45.5万元、四包:47.12万元 ;
2.4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完成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7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个别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6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朝阳区蔚山路与学海街交汇吉大高科技产业孵化园9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包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14日13:30,地点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页》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东北师范大学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技术咨询:一包:夏老师;二包:付老师;三包:王老师;四包:李老师
联系电话:一包:131*****163;二包:135*****706;三包:135*****018;四包:187*****591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学海街781号吉大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901室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获得制造商授权的销售商。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4提供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3.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6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7根据教育部审计要求,不接受个别涉及我校刑事案件的供应商报名;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3日 08:30至2017年06月2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蔚山路与学海街交汇吉大高科技产业孵化园90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4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4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七号楼4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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