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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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经由新发改投资【2013】21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35.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巴里坤县团结路北侧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0237.02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6层地下1层。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HMS****************001

巴里坤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

4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具有个人无在建项目的证明(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 凡外地来哈施工建筑企业必须进行属地注册。开标现场提供项目报名单位营业执照等原件外,还必须提供在哈注册营业执照原件。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7年06月24日 09时30分到2017年06月28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06月29日至2017年07月03日,每日上午9:3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广场北路城建档案馆后二楼)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投标单位在购买文件前先递交投标保证金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整)。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提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 账 号:****************3143 注:汇款详见《中国建设银行建设项目招投标保证金缴纳客户操作指南》 备注:计价方式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函及建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巴里坤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

新疆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刘建斌

联 系 人:

牛先生

电 话:

189*****005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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