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砂东路(金环路—衡山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表
金砂东路(金环路—衡山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表
汕头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表
公告编号: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
金砂东路(金环路—衡山路)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人:
汕头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设计单位: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何先生、杨小姐
联系电话:
工程地点:
汕头市金砂东路(金环路—衡山路)
建设规模:
改造道路全长约1785.93米,采用复合沥青路面。建设工程费用约3300万元,监理费约84.51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监理范围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承担金砂东路(金环路—衡山路)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包括道路改造、排水、路灯照明、道路绿化及交通管制工程等配套工程。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的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外来企业须先到汕头市建设局办理进汕投标备案手续方可报名)。本工程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2、本工程要求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05年)以来必须完成过市政公用工程类似监理项目且路面为复合结构或改性沥青路面的监理业绩。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写和下载,http://www.stjs.gov.cn);2、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注册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类似监理项目监理合同及业主方出具的项目完成并交付使用的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报告(须体现完成项目的路面情况);4、企业签发给被委托人的有效工作证。5、企业与被委托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备注:截止报名之日止,其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少于壹年,且自报名之日起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有效期不少于壹年)。6、企业已为被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备注:即由社保机构签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要求截至报名之日止,缴纳的社保基金时间不少于壹年)。7、外来投标人在汕头建设局登记备案证明。8、投标申请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纸),所有资料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原件交验。以上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三、本项目投标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当符合资格预审条件(投标合格条件)的报名者不足5家时将依法重新招标;当符合资格预审条件(投标合格条件)的所有投标申请人均为正式投标人;四、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后,在确定正式投标人招标会、开标会、评标会等环节中如需更换委托人时,须提前1天向招标人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五、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报名时间:
2008年 月 日至2008年 月 日(上午 9:30 ~11:30 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11楼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08年 月 日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或其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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