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招标公告
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招标公告
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已由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文名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编号为:常发改行服【2015】18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州市排水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厂区勘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江边污水处理厂既有用地及厂界北侧新征用地内
工程规模:新征用地14.38公顷,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20万m3/d,其中8万m3/d尾水排入长江,8万m3/d尾水回用于已建新龙生态林,4万m3/d尾水回用于新建人工湿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污水处理、污水收集系统、人工湿地等工程。1、污水处理工程。扩建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万m3/d,主要包括新(改)建AAO反应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等建(构)筑物19座。2、污水收集系统工程。新建厂外配套污水管道(DN300~DN1200)50公里;新建高田、赣江路污水提升泵站2座,扩建环保园及小王家村污水泵站,同步对宝塔山路等泵站进行扩容改造。3、人工湿地工程。新建人工湿地5.5公顷,回用尾水规模4万m3/d。同步实施厂区内道路、绿化、消防等配套工程。4、中水管道工程。新建厂外DN2000—DN800中水管道12KM。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核。
工期要求:自招标人确定进场施工后60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投资总额:86132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提供有效、完整的勘察报告等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估算价(万元) | 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厂区勘察工程 | 170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3.1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3.1.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勘察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1.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体要求见上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 2017年6月26日 至2017年7月23日登陆“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投标单位登录”栏目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潜在投标人可从本招标公告的页尾了解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所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七、联系方式
本工程由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市排水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安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96号 | |
联系人: | 牟杏妹 | 联系人: | 周亚娟 |
电话: | 电话: |
注1: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常州地区参加电子化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请按照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的“常州市诚信数据库操作手册”要求办理。
投标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页尾的信息发布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招标控制价发布及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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