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龙川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南华县龙川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华县龙川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南发改发〔2017〕1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县城南部,楚大高速公路南华收费站龙川江北侧,项目结合海绵城市及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行综合设计,拟打造集休闲娱乐、科教基地为一体的综合性休闲场所。项目主要以中央湖区水体和水生态湿地为核心景观,水体周围以生态绿化为主,配以适当的人文景观和公共服务设施,总面积78190平方米;上山脚安置地桥梁位于南华县野生菌园东南,全长35.04m,桥面宽9.0m。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南华县龙川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用地78190㎡,水体面积46988㎡,包括文化娱乐区、休闲娱乐区、湿地科普教育区、城市文化展示区及其他附属工程建设。
第二标段:南华县龙川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安置地桥梁工程。新建3-9m钢筋混凝土现浇板桥,下部为扩大基础,全长35.04m,桥面宽9.0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资格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及有效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证》或《省外建筑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资格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云南省外的申请人还需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递交下述资料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公司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云南省外企业的《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日上午9:00时,地点为南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7年7月17日9:00时在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愿参加。投标人参加踏勘现场的,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南华县人民政府》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华县龙川江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6*****91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春城路银海领域17幢11楼
邮 编:650200
联 系 人:张青
电 话:****-********转8028
传 真:****-********
2017年6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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