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惠民县实验学校的委托,就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GZDHM-2017-019
二、项目名称: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电教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交货工期 |
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教室触屏教学一体机采购 | 1、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原厂质保函; 5、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390000.00元 | 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
包二 | 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微机室教学电脑一体机采购 | 1、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的授权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原厂质保函; 5、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220000.00元 | 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包三 | 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教师办公电脑一体机采购 | 1、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且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经营范围;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产品的授权证明; 4、供应商需提供原厂质保函; 5、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360000.00元 | 签订合同后 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5日至2017年0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 点: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本单位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证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提供假证者,已经查实,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请于2017年06月25日至2017年06月2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购买。
2.磋商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7月05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chinabidding.com.cn)
八、联系方式:
********9">采 购 人:惠民县第三实验学校
联系人及电话:李校长185*****128
地址:惠民县武定府路245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胡女士****-*******
地址:滨州市渤海十八路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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