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妇幼保健院主楼扩建监理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泊头市妇幼保健院主楼扩建监理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
130*****0025-001
工程名称
泊头市妇幼保健院主楼扩建监理工程监理招标
建设单位
泊头市妇幼保健院
工程地点
泊头市妇幼保健院内
建筑面积
616.00平方米
招标性质
监理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招标代理单位
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
合同估算价
65.0000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总监必须具有总监岗位证书,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元
招标文件价格
300.00元
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红旗北路
联系人
刘永慧
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08-5-29 0: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08-6-4 0: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08-5-29 8: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08-6-4 17:00:00
地区
泊头市
文件发售时间
2008-5-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泊头市红旗北路
公告内容
监理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08-03JL
1、泊头市妇幼保健院主楼扩建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壹个承包人。
2、本次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泊头市妇幼保健院主楼扩建工程监理招标
2.2结构类型:钢结构
2.3总建筑面积:616平方米
2.4工程建设地点:泊头市妇幼保健院内
2.5监理周期:建筑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6资金来源:国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丙级及其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并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总监必须具有总监岗位证书,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申请人可从泊头市红旗北路,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5月29日至6月4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外埠企业还需提供进冀备案手续。
招标人:泊头市妇幼保健院
办公地址:泊头解放西路
联系人:刘欢欢联系电话:137*****735
代理单位:泊头市华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泊头市红旗北路
联系人:刘永慧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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