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东景苑综合楼
蛟河市东景苑综合楼
1、蛟河市城区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蛟河市东景苑综合楼,已由蛟河市建设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性质:新建
2.2建筑规模:建筑面积:10000㎡.
2.3招标标段:本工程一个标段。
2.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内的土建、水暖卫、电照项目(电视、电话、宽带除外)
2.6资金来源:自筹
2.7工程建设地点:原公安局办公楼
2.8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6月16日,计划竣工日期2008年12月 30日。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报名时须携带劳保取费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原印件、企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时须提供:
(1)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
(2)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本年度无重大安全事故证明。
(3)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不在岗证明(不兼职)。
6、申请人可从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08年5月28日至2008年5月30日,每天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 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11日8时30分,提交到蛟河市建设局建工科(建设局四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蛟河市建设局四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蛟河市城区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蛟河市永安路5号
邮 政 编 码:132500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金钟万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
邮 政 编 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
传 真:0431-******** 联 系 人:张雪、李春艳
日期: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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