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长征路小学综管巡检互联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综管巡检互联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忻州市长征路小学综管巡检互联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忻州市长征路小学委托,就综管巡检互联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综管巡检互联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055】G24-A30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控制额(元) | 备注 |
1 | 综管巡检互联管理系统 | 一项 | 730000 | 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
2、招标范围: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忻州市长征小学校园内。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06月26日至2017年06月30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公休日除外);
2、领取地点: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
按下列内容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否则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实行“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进行领取登记,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07月18日上午09时30分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邀请投标供应商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忻州市长征路小学
地址:忻州市长征西街
联系人:贾俊宝
联系电话:131*****580
集采机构: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忻州市利民西街党校西院4层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忻州分行
银行账号:140*****5161
邮政编码:034000
联系人:张新国 白云燕
电话及传真:****-*******
忻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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