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医院医疗体检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医院医疗体检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受采购人委托,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医院医疗体检车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货商前来参与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ZHGPC2008-151CG
2、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医院医疗体检车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流动体检车一辆,含车载设备、上牌。
4、交货期:合同生效起6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5、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玖拾贰万叁仟伍佰元整(¥923,500.00)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国内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8年5月28日起至2008年6月11日,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8、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13层06-07单元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9、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8年6月19日9: 30。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接受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三号开标厅。
11、供应商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珠海采购网”会员免费注册工作(注册网址:www.cngpc.com)
1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 2005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医疗结构X光体检车销售总数不少于5辆的销售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无验收报告的可提供采购方验收意见书);
⑤ 广东省内售后服务机构工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若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直属机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该售后机构与投标人的的关联证明文件,如协议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1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天按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或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14、开标时间及地点:2008年6月19日9:30;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3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三号开标厅。
15、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通讯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13层06-07单元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邮政编码:519015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石磊、左伟
电子邮件:gx_shilei@126.com
网 址:www.cngpc.com
开户银行:珠海市商业银行
户 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帐 号:06-2****-********12
珠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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