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2016年全省第二批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招标公告
蒲城县2016年全省第二批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蒲城县2016年全省第二批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已由渭水发[2017]23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投资及市县配套。招标人为蒲城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一个监理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标项:新修复进水渠1126m,消力池11个,浆砌石护坡2204m3,土方开挖32750m3,排水管涵1015m,安全护栏1777m,步道1777m,绿化面积0.28hm2等。
监理标项:蒲城县2016年全省第二批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监理标项: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携带以下资料提供清晰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总监理工程师证)、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有效的施工合同为准)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 施工:3000元/套, 监理: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7日,地点待定。
5.2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考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蒲城县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田德勇
电话:138*****051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工
电话:***-********
地 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21层101室
标签: 补偿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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