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八个土地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2017年八个土地整治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易县2017年八个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已由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以【2017】保国土资字110号、【2017】保国土资字245号、【2017】保国土资字246号、【2017】保国土资字247号、【2017】保国土资字248号、【2017】保国土资字249号、【2017】保国土资字250号、【2017】保国土资字2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易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资金,招标人为易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易县2017年八个土地整治项目监理。
工程建设地址:易县裴山镇南白虹村和太和庄村、西陵镇和高村镇、西陵镇豹子峪村、尉都乡西邵村、塘湖镇孔山村、梁格庄镇南石门村和下岭村、白马乡源泉村、白马乡上黄蒿村。
工程规模:易县裴山镇南白虹村和太和庄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易县西陵镇和高村镇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易县西陵镇豹子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易县尉都乡西邵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易县塘湖镇孔山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易县梁格庄镇南石门村和下岭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易县白马乡源泉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易县白马乡上黄蒿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整治土地面积为295.6719公顷,预计新增耕地227.7223公顷。
主体工程投资:8764.7977万元。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含各专业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理、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等。
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项目总监需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具备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法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23日至2017年06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 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易县农行大厦五楼)报名处 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不予受理: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明)。
5.2投标单位另需提供一份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用于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备案。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6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易县农行大厦六楼)第一开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易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易县 地 址:保定市十方商贸城10#楼605
邮 编:074200 邮 编: 071000
联系人:韩士钊 联 系 人: 徐佳琦、李建彬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标签: 土地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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