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

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于2017年03月03日起在清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从2017年03月03日到 2017年03月29日在清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中接受投标人报名,由于投标截止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本次招标失败。故要进行第二次招标。

根据清发改资(2016)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对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进行EPC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傅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9号市政府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二号区南岸一街52栋2楼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笔架新村、东院、南院、江滨公寓

四、项目概况:为解决清远市政府住宅小区:江滨公寓(67户)、市政府宿舍东院(226户)、市政府宿舍南院(374户)、笔架新村(478户)四个小区供水、消防压力不足及管网陈旧问题,现对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和消防管网进行改造并增加加压设备。主要工程是:生活给水网改造(1、水表解体集中安装在首层,并用304不锈钢箱上锁管理;2、新安装供水管必须与原用户水表接入点相连。)1)笔架新村16574米;2)东院4370米;3)南院18863米;4)江滨公寓2557米;5)无负压变频加压泵4组。消防给水管网改造1)笔架新村2380米;2)东院798米;3)南院960米;4)江滨公寓618米(水管直径≤200mm)。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工程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采购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元(包含工程施工费、工程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为准。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统一安排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2.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人民币玖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给水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企业需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4)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3、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4、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2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9号市政府大楼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如不缴交则不予受理该单位的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小姐联系电话: ****-*******

日期:2017年6月26日



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工程编号G********014-1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2017-06-26 08:30招标公告结束时间2017-07-18 08:30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2017-06-26 08:30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2017-07-07 18:00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17-07-18 08:30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2017-07-18 08:30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2017-07-18 08:30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2017-07-18 09:00
签到开始时间2017-07-18 08:30签到结束时间2017-07-18 09:00
标段名称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标段编号****************SZ
开标时间2017-07-18 09:00开标地点开 标 一 室
评标时间2017-07-18 09:30评标地点评 标 一 室
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文件清单
序号招标文件操作
1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5.10修改.doc》
2合同条款
3技术条件
4图纸及勘察资料下载《清远四小区给水管网改造(初步设计).pdf》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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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于2017年03月03日起在清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从2017年03月03日到 2017年03月29日在清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中接受投标人报名,由于投标截止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本次招标失败。故要进行第二次招标。

根据清发改资(2016)8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对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进行EPC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 傅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9号市政府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小姐联系电话:****-*******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东二号区南岸一街52栋2楼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笔架新村、东院、南院、江滨公寓

四、项目概况:为解决清远市政府住宅小区:江滨公寓(67户)、市政府宿舍东院(226户)、市政府宿舍南院(374户)、笔架新村(478户)四个小区供水、消防压力不足及管网陈旧问题,现对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和消防管网进行改造并增加加压设备。主要工程是:生活给水网改造(1、水表解体集中安装在首层,并用304不锈钢箱上锁管理;2、新安装供水管必须与原用户水表接入点相连。)1)笔架新村16574米;2)东院4370米;3)南院18863米;4)江滨公寓2557米;5)无负压变频加压泵4组。消防给水管网改造1)笔架新村2380米;2)东院798米;3)南院960米;4)江滨公寓618米(水管直径≤200mm)。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工程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及相应的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采购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 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元(包含工程施工费、工程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保险费、预备费),最终结算价以财政审核为准。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统一安排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2.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担保:投标担保人民币玖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给水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企业需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4)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给排水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

3、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4、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5、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提交清远市范围内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2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9号市政府大楼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如不缴交则不予受理该单位的投标文件。

招标单位: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傅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郑小姐联系电话: ****-*******

日期:2017年6月26日



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工程编号G********014-1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2017-06-26 08:30招标公告结束时间2017-07-18 08:30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2017-06-26 08:30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2017-07-07 18:00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17-07-18 08:30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2017-07-18 08:30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2017-07-18 08:30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2017-07-18 09:00
签到开始时间2017-07-18 08:30签到结束时间2017-07-18 09:00
标段名称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标段编号****************SZ
开标时间2017-07-18 09:00开标地点开 标 一 室
评标时间2017-07-18 09:30评标地点评 标 一 室
清远市机关4个住宅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次)文件清单
序号招标文件操作
1招标文件
2合同条款
3技术条件
4图纸及勘察资料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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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网改造 给水 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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