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村镇整村推进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元村镇整村推进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7年度南乐县元村镇整村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依乐扶贫组【2017】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南乐县元村镇人民政府,现委托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2017年度南乐县元村镇整村推进基础设施项目; 2、工程地点:南乐县元村镇留胄村境内;3、资金来源:中央、省财政资金;4、投资规模:约90万元;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6、工 期:45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留胄村道路、广场、下水道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无在建工程,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本人签字);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以上人员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5、企业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6、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1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中标公示网上截图); 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注:(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公司人员,具有劳务合同,需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原始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络查询方式; 四、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06月26日至06月30日到阳光大厦负一楼领取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携带资料:(1)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劳动合同;(5)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岗位证书、劳动合同;(6)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1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1份(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7)近两年(2015、2016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注:以上证件携带原件、留两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招标文件的修改(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如有)、招标控制价(如有)均在《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进行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自行查阅。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0586,行号:********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乐县元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5*****130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38*****462 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招标人 2017年6月26日
标签: 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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