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湾水库截污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刘湾水库截污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刘湾水库截污管道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刘湾水库截污管道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刘湾水库污水管道进口工程、污水管道工程以及道路绿化恢复工程。刘湾水库污水管道进口工程为新建混凝土集水池;污水管道工程包括2.3的管道;道路绿化恢复工程为十八里河刘湾水库以下施工中破坏的人行道路及绿化进行恢复。污水管道总长度为2314.5m,管道采用1000mm钢筋混凝土管。管道级别为Ⅲ级。
2.3、招标范围:郑州市刘湾水库截污管道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1标段:郑州市刘湾水库截污管道工程(0+000--1+150);
第2标段:郑州市刘湾水库截污管道工程(1+150--2+314.5);
第3标段:本项目监理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第1-2标段:100日历天;第3标段:随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1.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1.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2第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3.2.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以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项目业绩为准);
3.2.5、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6、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2.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非法分包。
3.4、同一投标人只能投报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标段。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11室)报名登记。
4.2报名登记时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第1-2标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为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职称证,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类似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登记证明。
第3标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主要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业绩,企业类似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登记证明。
4.3招标文件: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商城路2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11室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话: ****-********
2017年 6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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