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长清公路东地块、长清西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长清公路东地块、长清西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长清公路东地块、长清西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JLXQHF-ZB-17021
一.招标条件
依据长双发改审批字[2017]121号文件及相关政府批复,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长清公路东地块、长清西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长清公路东地块、长清西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长清公路东地块、长清西街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采购服务,包括建设项目融资、投资、征地、拆迁等工作。
2.3采购范围:棚户区内征地、拆迁等工作(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4采购预算:37500.60万元。投标人报价时应整体报价,不得拆分,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投标被拒绝。
2.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中标后能够进行融资贷款,并有偿还借贷本金和利息的实力;
3.4非长春本地企业,必须在长春市内设有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分支机构;
3.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含从业人员)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3623号)报名及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⑷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⑸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4.4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华苑宾馆301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新轻化纺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肇朔
2017年6月26日
注: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如有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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