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洋污泥处理厂与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捆绑转让TOT招标公告
上洋污泥处理厂与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捆绑转让TOT招标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深圳市水务局申请上洋污泥处理厂与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捆绑转让TOT 招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上洋污泥处理厂与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捆绑转让TOT招标 项目预算金额:单一来源谈判上限价608元/吨 |
采购项目描述: 根据相关规划要求,深圳市在坪山环境园的田心村建设上洋污泥处理厂(以下简称“上洋污泥厂”),占地面积约2.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800吨/日,总投资约5亿元。由政府投资,于2012年底开工建设,上洋污泥厂土建标于2016年7月完成工程初步验收。 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要求,为尽快推动上洋污泥厂试运行,缓解我市污泥处理处置压力,拟将上洋污泥厂和相邻的另外一个污泥项目---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进行整合运营,提高协同效应,需立即落实两厂特许经营权捆绑转让TOT招标 工作。为加快上洋污泥处理厂投产工作,亟需通过招标选定一家具备在污泥、垃圾焚烧领域具有丰富运营经验、综合实力强的运营单位。 |
拟定供应商名单: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一)我市每天污泥产量约为3300吨/日,存量处理规模仅约1500吨/日,全市污泥处理处置能力缺口高达1800吨/日,污泥处理处置工作面临巨大压力,推进上洋污泥处理厂的投产刻不容缓。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圳市水务局启动了上洋污泥处理厂与上洋污泥深度脱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捆绑转让TOT 招标工作。市政府采购中心于3月22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截至4月19日评标当日,只有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一家应标,导致公开招标失败。 (二)深圳市水务局会同招标方案咨询单位、法律顾问等单位认真分析了本次招标文件,初步认为无不合理条款,公告期间虽有质疑,但深圳市水务局及时进行了答疑,潜在投标人也没有提出新的意见,第一次公开招标程序符合规定。若再次进行招标,将一定程度上延缓上洋污泥处理厂投产步伐。 因此,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有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咨询服务单位,单一来源采购的对象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谈判价格上限价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第一次投标时的单价。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6月26日起至2017年7月2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莲花路1098号水源大厦 采购监管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
备注: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市财政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采购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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