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口加工区4号、5号标准厂房建设工程
南昌出口加工区4号、5号标准厂房建设工程
南昌出口加工区4号、5号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已经洪发改投字[2006]91号立项批复,所需资金已落实到位,该工程项目施工实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地址:南昌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内
2、建筑结构:框架结构(三层)
3、建筑面积:约20251.21平方米(4号标准厂房约11722.41平方米,5号标准厂房约8457.13平方米)
4、工程总投资:约2000万元
5、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工期8个月,质量合格。
二、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一)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二)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在本公司注册,近三年(不含开标年)内承揽过10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平方米)的类似工程。
(三)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职工且应提供具有备案鉴证章的劳动合同。
三、其他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介绍信、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具有备案鉴证章的劳动合同原件。报名一经确认,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www.nchdz.com)或 南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ncein.org.cn)
五、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5月29日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5月29日至2008年6月4日下午5:00(公休日除外)
招标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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