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农经〔2016〕3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2.2 招标编号:XZZB-HNSXZ-********
2.3 建设地点:昌都市、林芝市、日喀则市
2.4 工程规模:新建生产业务用房633.5平方米,断面界桩及保护标志各2组、测流缆道2座、超声波水位计2套、雷达波定位测验流速仪及附件3套、计算机2台等,新建水位自计井1座,ADCP安装平台2处,购置ADCP2台、电波流速仪3台、自记水位计1套等。
2.5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建筑工程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第二标段: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部分。(详见设备清单)
2.6 工期:160日历天。
备注: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近三年内有海拔3000米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具有招标项目相关营业范围(以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为准);同时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持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查验、复印件(介绍信及委托书需是原件)无线胶装成册并逐一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的委托人须是本公司员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没有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开户许可证;(4)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5)企业近三年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6)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函调查结果的告知函》;(7)一标段同时还需提供:拟派本项目的人员相关证件(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及业绩材料等)。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贡布堂路9号
联系人:李永峰
电话:139*****584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塔玛示范小区商住楼东侧六楼
联系人:申女士
电话:****-*******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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