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海绵城市先行示范区域实施方案规划编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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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8">1.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晋宁区海绵城市先行示范区域实施方案规划编制经昆明市晋宁区财政局同意进行采购,现由昆明市晋宁区规划局作为采购人委托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供货商参与投标。********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晋宁区海绵城市先行示范区域实施方案规划编制 。2.2预算金额:本项目规划编制费用预算约*******.00元(壹佰贰拾伍万元整)。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2.4项目地点:昆明市晋宁区。2.5招标规模:建设面积为11.8平方公里。2.5招标范围:编制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深化现有专项规划,深化内容包括低影响开发研究:以地块做为低影响开发研究对象。以地块现状本底条件和未来规划用途等数据为基础,建立低影响开发模型数据库。综合分析地块可实施性,项目支撑保障等多种因素,确定地块内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控制指标模拟计算主要低影响实施规划要求,并对三年试点区内主要总体目标的可达性进行模拟论证;水安全研究:在专项规划研究的基础上,细化雨水排放模型。以地块现状及规划用途、市政排水现状及规划雨水排放设施等数据为基础,建立雨水排放模型数据库。模拟分区区域内的排水设施能力及淹积水程度,综合分析地块及市政排水实施的可实施性,项目支撑保障等多种因素,确定地块内调蓄要求和时序、市政排水实施的建设要求和时序,并对三年试点区内主要总体目标的可达性进行模拟论证。2.6服务周期:确保在10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7质量要求:符合国办发【2015】75号及云政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一次性通过专家评审,所提供成果符合国家规范、省市政府规定及相关部门要求。2.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0">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3.2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3.3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2014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3.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至2016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2016年未审计的,须提供2013-2015年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3.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6供应商(2013年~至今)承担过海绵城市规划编制业绩不得少于1个;3.7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人提供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3.8省外供应商应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执行;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编制 实施方案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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