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消防支队南岗中队维修改造工程

哈尔滨市消防支队南岗中队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C[2017]1355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对哈尔滨市消防支队南岗中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且具有施工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消防支队南岗中队维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ZZ71338GC0008-0032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预算内资金981347.44元。

  • 工程内容:哈尔滨市消防支队南岗中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工期:30日历天。

工程地点: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地点。

七、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4、投标单位在投标登记时需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拟投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现场踏勘、答疑会、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授权代理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27号),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由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经有效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

10、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须完成1项类似工程经验,中标额不低于本项目预算的相似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且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备案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等证明文件;

八、投标登记方式及时间:

1、网上登记: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登记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9:00-11:00,13:30-15: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现场登记确认: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可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9:00-11:00,13:30-15:0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现场登记确认,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凡符合上述资格者,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以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符合资格者,投标人须在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并携带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成功截图、营业执照副本(非三证合一企业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信用评估报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身份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为其项目组织机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近半年)、法人代表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留至代理公司,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文件质疑: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可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单独提交),磋商小组将对质疑内容进行论证答复。如属无效质疑,将现场书面通知质疑人;如属有效质疑,磋商小组应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执行。

十一、提交竞争性磋商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7年7月10日13时3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十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招标大厅。

十三、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采购人: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和平路311号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邮政编码:150090

项目负责人:杨女士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消防支队 哈尔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