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小学校园雕塑询价函带设计图样吴采询发号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小学校园雕塑询价函带设计图样吴采询发号

  

报价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对以下工程进行询价采购,请你单位就以下采购项目内容进行书面报价。
  一、项目内容
  

报价供应商
  (盖章)
  


  

法人
  

(签字)
  


  

联系人
  


  

供应商地址
  


  

联系电话
  


  

名 称
  

制作要求
  

数量
  (座)
  

单价(元)
  

小计(元)
  

完工时间
  

校园
  

雕塑
  


  一、雕塑总高度为5.5米(不锈钢雕塑为4.5米、基座高为1米)
  二、不锈钢板厚为1.5毫米
  三、雕塑主体外表颜色为中国红、烤漆
  四、按要求的设计图样进行安装施工(设计图样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也可到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索取)
  

1
  


  


  


  


  

2008年6月8日前安装完毕
  

合计金 额
  

人民币(大写):
  


  

售后服
  务承诺
  


  

备 注
  


  

二、报价须知
  (一)报价供应商按项目内容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报价单,向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必须按要求注明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最少一年)及完工时间(必须在6月8日前安装完毕),用钢笔、碳素笔或打印进行填写,不得涂改和挖补,否则报价无效;
  (二)报价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复印件、雕塑安装人员电焊焊工资格证书复印件、一项不锈钢雕塑安装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须加盖公章)与报价单一起递交。
  

(三) 非传真件政府采购报价单必须于2008年5月30日上午9:30之前送达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过期送达的报价单无效;
   (四)本市供应商报价时,须将报价单密封,封皮上注明采购编号,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拆封章。外地供应商于评标现场在2008年5月30日上午9:30开始以传真形式报价。
  (五)评标标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首付合同金额的40%,2009年3月31日前付50%,2009年7月31日前付清剩余10%。
   (七)报价包括运送、安装、调试、税金及相关费用。
  

三、质量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中心交纳伍仟元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
  

四、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项目经办人:管勤、蒋镜如
  

联系电话(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吴忠市裕民西街国资大厦三楼

  

附件:雕塑设计图样
  


  

吴忠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雕塑设计图样

一图

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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