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印刷物资(第二次)招标公告
促销印刷物资(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W2017-QY104 | |||||||||||||||||||||||||||||||||||||||||||||||||||||||||||||||||||||
开标时间:2017-07-17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地区: |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2017年促销印刷物资(招标编号:GW2017-QY104C)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在国内合法生产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注册资本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的供应商,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即可)。 注:如营业执照未体现注册资本的,则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且须含有注册资本数额); 3.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须能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税务登记证上没有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须补充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出具一份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开具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3.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缴交至本招标文件指定账户。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注: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至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咨询台,报名联系人:傅小姐,****-*******)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 若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招标程序自动终止。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邮资到付。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240000.00)。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8、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17年7月1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接受邮递送达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17年7月17日08:20~9:00)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18号中烟大厦二楼收标处,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样品。 9、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7月17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在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福建中烟工业大厦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1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11.1招标人: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莲岳路118号 邮编:361004 11.2招标代理: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邮 编:361004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郑小姐、林小姐 11.3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或发至傅小姐邮箱(********09@qq.com)进行报名,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传真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 |||||||||||||||||||||||||||||||||||||||||||||||||||||||||||||||||||||
|
招标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