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小学拆建食堂餐厅宿舍楼、厕所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三元小学拆建食堂餐厅宿舍楼、厕所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射阳县三元小学拆建食堂餐厅宿舍楼、厕所及附属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
为改善办学条件,依据射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射发改审【2017】52号文件精神,实施射阳县三元小学拆建食堂餐厅宿舍楼、厕所及附属工程,工程资金来源为多渠道筹集。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组织该项工程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 标 人:射阳县三元小学。
2、项目名称:射阳县三元小学拆建食堂餐厅宿舍楼、厕所及附属工程。
3、项目地点:射阳县新坍镇港口村五组。
4、工程范围:拆建食堂餐厅宿舍楼(土建、安装)、拆建公厕(土建、安装)、室外消防工程等,建筑面积为1498.14平方米。
5、工期:229日历天
6、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现场施工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94.73万元。
8、标段划分:上述项目工程为一个标段。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7月。
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2、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
13、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
5、拟定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且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至之日当月向前12个月内不存在同时在2家及2家以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的(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5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4年7月-2015年6月社会保险不存在同时在2家及2家以上单位缴纳情形);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8、以往投标和经营过程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投标前必须上传到企业诚信库中,并且到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业务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核验上传(或到盐城市内各市、县负责该项核验工作的部门核验并上传)。
9、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10、招投标期间如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证实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被上网公示,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并报行政监管部门查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部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仍要追究其赔偿责任。
盐城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
三、工程款支付办法(4:3:3)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射住建发【2016】227号)文件精神要求,
(1)施工合同签订并备案后,甲方付5%的工程款到施工方开设的“射阳县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2)基础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10%的工程款到施工方开设的“射阳县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3)主体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付15%的工程款到施工方开设的“射阳县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甲方再付10%的工程款到施工方账户;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满一年,甲方根据审计结果再付30%的工程款到施工方账户;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满两年,甲方根据审计结果结清全部工程款。
(7)按上述进度付款,无利息补偿。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5.8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招标文件载明的“保证金专户”。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5%。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前缴纳。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1、采用“合理低价法”。
2、确定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
评标基准价=A×K。K值为 96%、97%、98%三个数字当中的一个数字,并在开标前随机抽签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方法二: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Q2=1-Q1。 K1 的取值范围为96%、 97%、98%; K2 为 95% 。 Q1、K1 值在开标前随机抽取确定。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B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
开标时随机确定上述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确定评标基准价的方法。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5、 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随机确定其排序。
八、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一) 招标公告发布:
1.1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2、射阳政务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3日。
(二)招标文件发售(已完成网上注册的投标申请人网上自行下载)。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6日8:00时至2017年7月3日18:00 时
2、发售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如潜在投标人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三)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5.00元(潜在投标人应按盐交易中心[2013]5号文件规定办理网上支付手续,按照相关规定和网上支付流程交纳)。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三元小学
联系人:崔怀武
联系电话:138*****658
地 址:射阳县新坍镇港口村五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32号
联 系 人:黄 俊
联系电话:153*****99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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