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第二次) | 发布日期 | 2017-06-26 |
公告编号 | LHZB-2017-275 | 截止日期 | 2017-06-30 |
招标代理 |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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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申通北车(上海)轨道交通车辆维修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上海轨道交通十号线10A01型列车十年大修SMA外挂蓄电池充电机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2. 本项目于2017年6月20日发布招标公告,因报名单位数量不满足招标要求,现第二次发布公告。已报名成功单位无需再次报名。
3. 招标内容:外挂蓄电池充电机(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4.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内容在其经营范围内,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或具有原厂授权证书的经销代理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派代表携带的下列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3) 受托人身份证
4) 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5) 满足第4条的证明文件
6) 电子报名资料(提供上述资料盖章后的扫描件)
上述书面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需提供二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他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如报名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收。
6. 经招标代理审核资质通过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 报名时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地址)为本项目唯一的联系方式,除此之外的联系方式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递交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
提交方式为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电汇、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现金。支付方式采用银行本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并领取收据,采用各类银行转账、汇款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当天携带银行业务回单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或贷记凭证回单联。9. 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10.时间和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6月26日09:30时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30日14:00时
现场接待时间:上午09: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00时(报名截止当日接待时间为上午09:3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4:00时)
报名地点:虹口区虹关路368号建邦大厦801A(近天宝路)
11.招标单位:申通北车(上海)轨道交通车辆维修有限公司
地 址:北翟路1350号
招标代理:上海联合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虹口区虹关路368号建邦大厦801A(近天宝路)
电 话:
***-********、
181*****646工程师:吕文鹤、王文静
咨询人:张小姐
传 真:
***-********公示网站:
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eps.shmetro.com日期:2017年6月26日